本市 109 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ㄧ案,
一、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暨 109 年 7 月 9 日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召集校長會議決議事項續辦。
二、本市 109 學年度領域召集人研習規劃全市國小以南北二區分二年完成研習。 109 學年度分區辦理情形如下:
(一)北區學校(桃園、大溪、八德、龜山、蘆竹、大園)優先參加國語文、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生活課程、本土語文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二)南區學校(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復興)優先參加數學、社會、英語文、綜合、藝術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