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校訂於 110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110 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法規篇]展延研習」,請貴校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 1 月 18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04040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 110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
三、 |
旨案係為協助學校長期推動環境教育之教職員符合申請資格,以鼓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
(一) |
實施日期: 110 年 9 月 29 日(三) 下午 1 : 00~4 : 00 。 |
(三) |
研習人數:市內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共 150 人。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29 日止逕至「桃園市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
(五) |
本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六) |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及研習證書。 |
(七) |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同德國中總務處鄧慧菁老師,電話: 262-8955 分機 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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