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第 13 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桃園市初 賽」一案。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第 13 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實施 計畫」辦理。
二、競賽資訊如下:
(一)競賽組別及人數限制:
1、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每隊以 3 至 6 人為限,並 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須至少跨 2 代(含)以上, 且第 2 代或第 3 代以上至少要有 1 名 18 歲以下參賽者。
2、幼兒園組:以單一幼兒園所組隊為原則,都會區單一 幼兒園所無法組隊者可跨園所組隊,每隊以 8 至 12 人為 限。 3、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為原則,每隊以 13 至 20 人為限,都市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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